文景之治与无为
文景之治与无为
高后八年(公元前180年)秋,长安北面的渭桥上,太尉周勃跪着把天子玺符举过头顶。桥那一头站着从代国来的代王刘恒。几个月前吕后刚死,执掌南北军的诸吕被周勃、陈平这班开国老臣尽数诛灭,皇位空出来,大臣们商量之后,选中了远在代地(今山西北部)、母家无权无势的刘恒。刘恒一路疑惧,到长安城外先派人进城探看,直到渭桥仍不肯接玺,只说「至代邸而议之」。当天夜里他进了未央宫,做的第一件事,是把自己从代国带来的宋昌拜为卫将军,镇抚南北军。帝位是别人递过来的,兵权要连夜拿回自己人手里——他此后二十三年的做法,都能从这两件事里找到来历。
这个朝廷接手的是什么天下,史书毫不含糊:秦末到汉初仗打了十几年,接着是吕氏与功臣之间一轮血洗。轮到刘恒——史称汉文帝(公元前180—前157年在位)——坐进未央宫的时候,「折腾」的本钱、班底、胆量,他一样都不全。然而文帝与儿子汉景帝(刘启,公元前156—前141年在位)两代约四十年,被后世合称为一个治世:文景之治。这四十年里朝廷反复做的,是一件又一件「不做」:不收某种税,不设某种禁,不动某种兵,不株连某种人。帝国怎么学会「不折腾」的?
家底
穷,是汉初史书反复讲的事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说,汉兴接秦之弊,「丈夫从军旅,老弱转粮饟,作业剧而财匮」;《汉书·食货志》写得更狠:米一石卖到五千钱,人相食,死者过半,「自天子不能具醇驷,而将相或乘牛车」——天子凑不齐四匹同色的马,将相上朝坐牛车。这类数字是大饥馑年份的刻度,不是常年市价,但开国的调子由此定下。《平准书》接着记下开国的财政原则:「量吏禄,度官用,以赋于民」——先算要花多少,再向百姓征多少。而山川、园池、市井的租税收入,从天子到封君,各自留作私用,「不领于天下之经费」;从函谷关以东漕运进长安、供应京官的粮食,一年不过几十万石。朝廷的饭量,一开头就划得很小。
比穷更要紧的一层,是没有人知道总数。文帝即位几年后已熟习国事,有一天问右丞相周勃:天下一年断狱多少起?周勃谢不知。又问:一年钱谷出入多少?周勃又谢不知,汗出沾背。左丞相陈平替他解围:这些各有主管的人,问断狱找廷尉,问钱谷找治粟内史。这段问答记在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里。后世的簿册会散佚,这里更进一层:官府本来就不做汇总,连皇帝和丞相都不知道全国钱谷的出入,掌握天下靠的是一件件送上来的具体事。这也预告了这四十年留给后人的东西:动作都有名目,总量一笔也没有。
还有一层在版图。高帝晚年大封同姓子弟为王;文帝即位时,朝廷直管的郡县集中在关中,函谷关以东分属齐、楚、吴等诸侯王国;北边上郡、云中以外,是匈奴骑兵。折腾需要三样本钱——钱、直属的人力、独立于功臣的兵权——文帝即位时一样都不全。他即位初年先动的是刑与言:除收帑相坐之法,一人犯罪不再株连家属;除诽谤妖言之罪,不再因言治人;除秘祝之官,不再把灾异推给下臣。这几道诏书都早于减税,方向已经摆在那里:少管人,不株连,不塞责。
「少做」的道理,朝廷里也有现成的说法。惠帝时曹参做齐国相,从胶西盖公学黄老,盖公告他「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」,照此治齐九年,齐国安定;后来曹参入朝为相,这套说法进了朝廷。文帝的皇后、景帝的生母窦太后好黄老之术,朝中博士虽设,无人得进用;而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同时记下另一笔:文帝本人「本好刑名之言」。黄老的清静与刑名的课责,同时在这个朝廷里在场:「无为」不靠哪位皇帝的性情撑着,它是上下都听得进、用得惯的说法。
边储与田租
田租是文帝一朝动作最密的一条线。起点并不高:高帝时田租十五税一,惠帝二年(公元前193年)明令「减田租,复十五税一」,一个「复」字,说明轻田租已被当时人看作旧制。文帝前元二年(公元前178年)下诏,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,理由写在诏书里:「农,天下之大本也。」前元十二年(公元前168年)再赐一半,这一次的诏书多了一段自白:朕亲自率天下务农十年,「而野不加辟,岁一不登,民有饥色」。减租诏书本身,就是灾情的证词。
全免田租那道诏书,是从另一条路上绕出来的。此前几年,匈奴屡次入边,朝廷屯戍渐多,《史记·平准书》记当时的情形是「边粟不足给食当食者」。太子家令晁错——就是后来景帝朝力主削藩的那位御史大夫——上书请招募百姓纳粟到边塞,按纳粟多少授爵:六百石授上造,四千石授五大夫,一万二千石授大庶长。文帝照办。接着晁错又上一奏,把这笔账往下算:
边食足以支五岁,可令入粟郡、县矣;足支一岁以上,可时赦,勿收农民租。(《汉书·食货志》)
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这道奏的结果:「上复从其言,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。明年,遂除民田之租税。」先补边储,后免田租——田租是在边储换足之后才免掉的。晁错奏里的「支五岁」是他账面上的设想,不是边仓的实数;诏书自己写的理由仍是劝农。两套理由都在文本里,不必替古人挑一套干净的。
设若朝廷当时不许入粟拜爵,边塞的缺口就只剩两条路:征发百姓转运粮草——这正是朝廷反复说要避免的「烦苦百姓」;或者继续照征田租。文帝选了第三条:用爵位这种不花本钱的身份,向有余粮的人买粮,买到边储够支几年,再把田租免掉。免租与卖爵,是同一张账的两栏。没有那批爵位收入,朝廷还敢不敢免租,史料没有留下可核算的账目;能说的是,记载里这两个动作前后脚写进了同一篇志。
免的只是田租这一轨。人头税另有一路:算赋,后世的注释引汉律说,十五岁以上每人每年一算、一百二十钱——这是条文上的数,文景年间实际怎么收,没有当时的文书存世;另有口钱、更赋,和成丁后的徭役戍边。晁错在同一篇疏里替一个五口之家算过账:服役的不少于两人,而「急政暴赋,赋敛不时,朝令而暮当具」,有粮的半价卖掉,没粮的加一倍利息去借,「于是有卖田宅、鬻子孙以偿责者矣」。这是政论家的笔,不是统计,但它写在免租诏书的同一个十年里。田租的免除到景帝初年为止:景帝前元元年(公元前156年)令民半出田租,《汉书》的本纪与食货志一个记在元年、一个记在二年;能确定的是此后定为三十税一,成了汉家的常制。
田租免了,人头税照收——收的情形今天还看得见实物。江陵(今湖北荆州)凤凰山汉墓出土的简牍里,有文景年间乡里的算钱记录:某里某月出算若干,每算折钱各不相同,收来分项付出,有「吏奉」,有「传送」,有「口钱」;另有一件郑里禀簿,记全里放贷六十一石七斗,分户写着某户田八亩、贷八斗,某户田十亩、贷一石。这只是一个县几个里的账,收法与「一算百二十钱」的条文对不齐,学界对这批简的性质也有几种说法;它能说明的是,免税诏书往下走的时候,乡里的吏员仍在按月点算人头——条文上的减免与里巷里的征收,都只剩这样的残片。
山泽与铸钱
钱粮上的缺口,朝廷还有几样补法,凑在文帝后元六年(公元前158年)一道旱蝗诏里:天下旱、蝗,皇帝加惠——令诸侯毋入贡,弛山泽之禁,减服御狗马,损郎吏员,开仓赈贫,「民得卖爵」。诸侯不贡、皇家让山泽、朝廷裁员、百姓卖爵,皇家的进项与百姓的生路在同一道诏书里一起动了。弛山泽有实际的落点:山川园池的租税本是天子与封君的私奉养,放开它,是皇家先割自己的那份。
铸钱是另一格。秦钱太重,汉初已令民间改铸轻钱;文帝前元五年(公元前175年)索性「除盗铸钱令」,更造四铢钱,听民自铸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把后果写在同一段里:高帝之侄吴王刘濞,吴国境内有铜山,即山铸钱,「富埒天子」,后来终于起兵;宠臣邓通得赐蜀郡严道(今四川荥经一带)的铜山,「邓氏钱布天下」,而「铸钱之禁生焉」。放开的格子里,先站上来的是有矿山的人。景帝一即位,就有人告邓通盗出塞外铸钱,家产尽数没入,邓通穷困而死。放开与收口,只隔着一个皇帝。
关口也曾放开过一回。文帝前元十二年三月,「除关,无用传」——进出函谷诸关不再查验通行证。十四年后吴楚七国起兵,乱平的第二年(景帝前元四年,公元前153年),「复置津关,用传出入」,查验恢复。收缩也有回摆:关口收放之间,隔着一场内战。对匈奴更是如此。和亲订过,骑兵还是来:文帝前元十四年(公元前166年)入朝那(今宁夏彭阳一带),杀了北地都尉,文帝想要亲征,被太后拦下;后元六年三万骑入上郡、三万骑入云中,细柳、棘门、霸上三处军营扎到长安近郊。《史记》记文帝此朝的对策是「令边备守,不发兵深入,恶烦苦百姓」。若前元十四年那一战真打起来,太仓里还能堆下什么,无从算起;省下的军费与送出的金絮,记在同一个十年的账上。
其余几样补法,路子相同:把强征改成买卖。输粟可以赎罪,景帝时上郡以西旱,再修卖爵令,降价招民,「及徒复作,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」;养马也有价,民有车骑马一匹,可免三人的兵役;守边不用征发改用招募,晁错请募民徙居塞下,给田给屋,文帝从之。朝廷把原本用命令做的事,一件一件改成用价钱做。爵位、刑罪、兵役,原本都是身份,如今都有了价钱。
轻刑之名
文帝前元十三年(公元前167年),齐国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受肉刑,被押解西行。他没有儿子,只有五个女儿,临行骂道: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。最小的女儿缇萦随父到长安,上书天子,说人死不能复生,受刑断去的肢体不能复续,想改过自新也没有路,她愿没入官府为婢,赎父亲的刑罪。书奏上去,文帝下诏废除肉刑。
诏书废掉的是黥、劓、斩趾这三种残毁身体的刑名,刑罚本身照旧,换成另一套。丞相张苍、御史大夫冯敬奏定的新制是一张换算表:当黥的改髡钳城旦舂,当劓的改笞三百,当斩左趾的改笞五百,当斩右趾的改弃市。这张表还做了一件此前没有的事:劳役刑有了出口——城旦舂满三年降为鬼薪白粲,再满一年降为隶臣妾,再满一年免为庶人。此前一旦沦为刑徒,终身没有尽头。
《汉书·刑法志》把这张表抄完,紧接着自己添了一笔:「是后,外有轻刑之名,内实杀人。」斩右趾改弃市,是从断脚改成杀头;笞三百、笞五百,大半把人打死。景帝即位后两次往下减:前元元年笞五百减为三百、三百减为二百;中元六年(公元前144年)再减为二百与一百,并定下箠令——刑杖竹板长五尺,大头宽一寸、末梢薄半寸,竹节磨平,只许打臀部,行刑中途不许换人。「自是笞者得全」,《刑法志》写到这里又补了半句:「然酷吏犹以为威。」轻刑的名、杀人的实、补救的尺寸,三样在同一卷书里并存。
同一个朝廷还留下另一种记录。文帝出行,一人从桥下走出惊了驾马,廷尉张释之依法判罚金,文帝嫌轻,张释之答:「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此而更重之,是法不信于民也。」良久,文帝说,廷尉判得对。有人盗高庙座前玉环,文帝要族诛,张释之免冠顿首:依法,弃市就够。这两桩事记在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里。「不折腾」落到一个执法官手里,就是这个样子:皇帝两次想加重,两次被条文顶回来,而皇帝认了。
文景之后
这四十年的收成如何,同一批史书里有两套说法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回望到汉武帝即位初年:「汉兴七十余年之间,国家无事」,民人给家足,「京师之钱累巨万,贯朽而不可校;太仓之粟陈陈相因,充溢露积于外,至腐败不可食」。这段话无年份、无名目、无单位,是一笔没法折算的账;《平准书》在同段末尾自己添了一笔:「网疏而民富,役财骄溢,或至兼并豪党之徒,以武断于乡曲……物盛而衰。」同时代另有声音:文帝初年的太中大夫贾谊上疏,「汉之为汉,几四十年矣,公私之积,犹可哀痛」,年成一坏,百姓就要卖子;文帝自己的诏书里,「岁一不登,民有饥色」出现过不止一次。两套话写在同一个时代;能判定的是,减租的诏书常与灾年报在同一卷里——所谓休养生息,一半是把赈灾办成了常例。
朝廷退出来的格子,别人填了进去:诸侯王坐拥连城与山泽。贾谊生前献治安策,「欲天下之治安,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」;文帝在位的最后几年取其一半,分齐为六、分淮南为三——拆开大国,不动封地。到景帝,晁错主削藩,「请诸侯之罪过,削其地」,令下,「诸侯皆諠譁疾晁错」;景帝前元三年(公元前154年),吴、楚、赵与胶西、济南、菑川、胶东七国以「诛晁错」为名起兵,晁错被斩于东市,兵没有罢手——仗的过程,本书另有专章。对外,南越王赵佗在吕后时自称皇帝;文帝派辩士陆贾带去一封信,不争名分,不动边界,赵佗复书顿首,「去帝制,黄屋左纛」——在南越国内,帝号却照用,后来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金印刻着「文帝行玺」,那是他孙辈的事。名分可以让,地面让不了。
免田租免的是按亩收的那一份,亩多的人免得多。东汉末年的荀悦把这笔账说得最直白:国家「官收百一之税」,种豪强之田的人「民收太半之赋」——交给国家的只是收成的零头,交给地主的倒是大半,所以「务除租税,适足以资富强」。这是东汉人的事后批评;文景时代土地集中到什么程度,没有材料可核,能核的是税则本身的算法:按亩减免,占田多的人按亩得益。轻租的善意与兼并的余地,写在同一条税则里。
四十年攒下的东西,下一代连本带利都用上了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的赞语说得直接:「遭值文、景玄默,养民五世,天下殷富,财力有余,士马强盛」,才有后来的开郡通域,而「师旅之费,不可胜计」,直到「用度不足,乃榷酒酤,管盐铁」。这是《汉书》作者班固替前朝算的账,钱粮攒了多少,汉人自己也没有留下数字,留下的是方向:文景的不动,垫出了武帝的大动。汉武帝(刘彻,公元前141—前87年在位)末年的征和四年(公元前89年)下诏,说「方今之务,在于力农」,封丞相为富民侯,「以明休息,思富养民」——「无为」第一次被当作量皇帝的尺子,量的恰是把本钱花出去的那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(公元30年)重定田租三十税一,诏书只写「如旧制」——文景的税额,这时已是旧制。
这四十年里,这个朝廷学会的第一件大事是不做:免一种租,弛一处禁,废一种刑,少动一次兵,每一条都有诏书可核。支撑这份不做的,是另一份换着法子做的清单:卖爵有差价,输粟可除罪,养马能免役,戍边改招募。该做的题目一样没有做完——诸侯坐大,豪强并兼,边患时起,人头税照收。距全免田租的诏书十三年,晁错被斩于东市;再过几十年,武帝朝为筹边费,酒要官卖、盐铁要官营。不做攒下的积蓄,没做完的题目,交给了同一批接手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