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编 · 宋代转型
第六编 · 宋代转型 五代—宋(含辽、西夏、金、大理)

景定公田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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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目录
  1. 籴与楮
  2. 价目
  3. 百亩之家
  4. 罢田之后

景定公田法

景定四年(公元1263年)二月,南宋朝廷在都城临安(今浙江杭州)设了一个新衙门,叫官田所,专办一件事:替朝廷向民间买田。价目开列在法令里——一亩田每年收租满一石的,偿二百贯;九斗的一百八十贯;八斗的一百六十贯;六斗的一百二十贯。付什么钱也规定得明白:田产五千亩以上的人家,一半付现银,其余按成数搭给官告(授官的凭照)、度牒(出家为僧道的凭照,两样都是朝廷向来作价出售的东西)和会子(朝廷印发的纸钞);五千亩以下,现银仍是一半,纸钞的成数抬高;一千亩以下不再给现银,度牒与会子各半;三百亩到五百亩的,全数付会子。田越多的人家,拿到手的现钱越少;田少的人家,拿到的全是纸。同一月,会子库奉诏每天加印十五万贯,送交封桩库——朝廷的储备库——专充买田之用:买田的钱,是现印出来的。

官府向百姓买东西,在南宋不算新鲜事。养兵的军粮,一百多年里大头靠「和籴」——朝廷定个价,向民间买粮。这一回买的是田,而且一开口就要买一千万亩,许下的名分是「永免和籴」:田归了官家以后,官府再不向民间摊买军粮。名分上是买卖,两讫两清。可是一个财政撑不住的朝廷,拿得出什么样的钱,付得起什么样的价?这场买卖实际从民间拿走的是什么,要等钱货两讫才算得清。

籴与楮

和籴这笔账,当时人自己说得最明白。淳祐六年(公元1246年),朝臣谢方叔上奏请限田,奏里说:「国用边饷,皆仰和籴」——边防军粮,全靠官府出面买。他又指出一层:「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,租米有及百万石者」,而这些「权势多田之家,和籴不容以加之,保役不容以及之」。摊派落在没有权势的人家头上,田最多的大户反而派不到。朝廷准了他的限田之请,诏书里批了「从之」,此后却不见下文;十七年后重提限田的,正是景定四年这批言官。

买的名目底下,付的钱早就走了样。绍兴年间(1131—1162年)朝廷在江浙买粮,已经是大户给官告、小户给度牒,或者给盐钞茶引,史书的记载是「类多不售,而吏缘为奸」——凭照拿到市上卖不掉,经手的官吏从中做手脚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年),监察御史汪刚中奏论「和籴之弊」,结论是「非禁科抑不可」:名为收买,实为摊派,早已是多年的老病。开庆元年(公元1259年)朝廷规定的买粮额——沿江制司五十万石、两浙转运司五十万石、淮浙发运司二百万石——「并视时以一色会子发下收籴」。这是诏书写下的额度,实际收上来多少石,没有账留下来;能看清的是籴本用什么付:清一色的会子。

会子是南宋的纸钞,按界发行,界满造新换旧。乾道四年(公元1168年)定每一界一千万贯;庆元元年(公元1195年)放宽到三千万贯;绍定五年(公元1232年),两界并行的账面发行额已及三亿二千九百余万贯。贯是名义上的贯:官府后来明令「每百作七十七文足」,一百文名义钱只按七十七文现钱折算,纸钞对现钱还要再打折扣。印得越多,市面上的米价越贵,买同样的米要发的会子越多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写贾似道——此时的宰相——当时的盘算,就是两句:「国计困于造楮,富民困于和籴」,楮就是纸钞。军粮不能不买,钞票越印越贱,田最多的人家又摊派不到。景定初年的朝廷,就坐在这三个结上头。

价目

这道买卖的发端是一道奏章。景定四年,殿中侍御史陈尧道、右正言曹孝庆、监察御史虞虑和张晞颜等言官联名上奏,说廪兵、和籴、造楮三者之弊,请依照祖宗限田的旧议,把两浙(约当今浙江和苏南)、江东(约当今皖南、赣东北一带)、江西官民户超过限额的田抽出三分之一,由朝廷买作公田。账也算好了:「得一千万亩之田,则岁有六七百万斛之入」,可以养兵,可以免籴,可以稳住纸钞,可以平抑物价,「一举而五利具」。这道算法是计划里的估计——六七百万斛这个数,另有一书写作六七万石,显是传抄脱字——实买的亩数远不及此。谁先动这个念头,各书不一致:《宋史·食货志》记的是言官先上奏、宰相贾似道随后附议;《续资治通鉴》记的是贾似道授意言官上疏;《宋季三朝政要》直写「迎合似道之意」。三说并存,今天定不下来。

贾似道给皇帝的理由是一串连环:「救楮之策莫切于住造楮,住造楮莫切于免和籴,免和籴莫切于买逾限田。」照这个说法,起点是纸钞,田只是停印纸钞的手段。献策的是知临安府刘良贵和浙西转运使吴势卿;官田所由刘良贵提领,吴势卿不久去世,诸事专任刘良贵。宋理宗(赵昀,1224—1264年在位)下手诏:「永免和籴,无如买逾限之田为良法。然东作方兴,权俟秋成,续议施行。」诏书口气迟疑,贾似道愤然请求罢相,经人挽留,皇帝反过来催他出来主事,说「当始于浙西,诸路视之为则」。贾似道把自家在浙西的万亩田先献出为倡,荣王与芮跟着献出,又有赵立奎自己呈请投卖。史书接着记了一笔:「由是朝野无敢言者。」

到付钱的时候,价目换了模样。《宋史·食货志》记:「是岁,田事成,每石官给止四十贯,而半是告、牒,民持之而不得售,六郡骚然。」《续资治通鉴》记作「立价以租一石偿十八界会子四十」,浙西田租高到一石值十缗的,也照这个价给。公告按亩开价,实付的记法以租石计,单位对不上;会子的界别,一处的记载没注明、一处写明十八界——拼不出一个折算比率。能看清的只是方向:实付远低于公告。《贾似道传》说「浙西田亩有直千缗者,均以四十缗买之」,是挑最贵的田说事,当不得平均价。搭配的官告、度牒也各自标了价:登仕郎告身折三千贯,孺人告身折二千贯——这些是会子名义价,拿到市面上是何种行情,「持之而不得售」六个字就是记载给的下限。

买田的钱从哪里来,诏书写得直白:「日增印一十五万贯赴封桩库,充买官田。」这个数目另有一说,《续文献通考》田赋门作日增五十万贯,同书钱币门与《宋史》都作十五万,取哪一说,方向不变:以「住造楮」起头的政策,第一步是加印楮。假如照公告价、用卖得动的东西付账,朝廷拿不出这笔钱——此后几年废旧钞、造银关,翻来覆去都是在求一种硬的对价;假如靠多印会子来凑足,钞票只会贱得更快。告示上的价目,从一开始就是付不起的价。

六月收工,诏书宣布规模:平江(今江苏苏州)、江阴(今江苏江阴)、安吉(今浙江湖州)、嘉兴(今浙江嘉兴)、常州(今江苏常州)、镇江(今江苏镇江)六郡已买公田三百五十余万亩;同一道诏书又说,「其荆湖、江西诸道,仍旧和籴」。原计划取两浙、江东、江西四路一千万亩,买到手的是浙西六郡三百五十余万亩——这是朝廷自己上报的完成数;而「免和籴」这个名分,在同一道诏书里就只对浙西有效,荆湖(约当今两湖)、江西照旧摊买。十月,朝廷发缗钱一百四十万,命六郡设置公田庄:替官府种田的农民叫「官佃」,派富家大姓替官府督租的叫「庄官」。这笔钱是现钱还是纸钞、从哪座库支出,原文没有注明。

百亩之家

按奏章的名分,买的是「逾限」之田,刀口对着多田的豪强。刀口落下去,范围一步步滑。《续资治通鉴》记下这个次序:「初买官田,犹取其最多者;继而敷派,除二百亩以下者免,余各买三分之一;其后虽百亩之家亦不免。」在浙西,一百亩田的人家算不上豪门。推着范围下滑的是功赏:田买成之后,提领官刘良贵官升两级,六郡经办官员各进等第;《贾似道传》记「有司争相迎合,务以买田多为功,皆缪以七八斗为石」——七斗八斗的租额,硬算成一石。有没有把买田亩数定为升迁条文的明令,现存记载里找不到;能找到的是买得多的人升了官。平江知府包恢督买田,「至以肉刑从事」;廖邦杰在常州,「民至有本无田而以归并抑买自经者」——本没有田的人,被并算进别人的田数里勒令出卖,走上绝路。田土瘠薄、租额亏欠、佃户逃亡,亏欠之数「率取偿田主」。

反对的声音一拨接一拨,下场也一拨接一拨。浙西安抚使魏克愚列举此法为害八事,奏上去「不省」;八事的具体条目,各书都只存一个名目,内容没有传下来。给事中徐经孙逐条陈述其害,被贾似道示意御史劾罢。马光祖致书贾似道,求他不要把此法行到江东:「必欲行之,罢光祖乃可。」大臣叶梦鼎力争,争来的结果是公田「行之浙右而止」——江东、江西因此没有卷进去。景定五年七月彗星出现,朝廷下诏求直言,太学生萧规、叶李等人上封章指责公田,被刺字发配;高斯得说买田失人心、招致天变,外放之后又被罢免;谢枋得相继被劾,王应麟应诏极论「积私财、行公田之害」。《宋季三朝政要》记下此后一句:「自此公论顿沮矣。」

这一年贾似道上书自辩,请求罢政。皇帝的挽留词是:「公田不可行,卿建议之始,朕已沮之矣。今公私兼裕,一岁军饷,皆仰于此。使因人言而罢之,虽足以快一时之议,如国计何!」这段话里有一件实在事:到景定五年,公田收上来的租米已经进了军饷的账,抽身不得了。不过「一岁军饷,皆仰于此」是一句定性的话——公田租一年共收多少、在军饷里占几成,没有分项的账留下来,这句话的分量无从称量。

罢田之后

买田时许的愿是「永免和籴」,兑现的情形要分两头说。一头是咸淳三年(公元1267年)——这时皇帝已换成宋度宗(赵禥,1264—1274年在位)——京城粮贵,朝廷勒令平江、嘉兴两郡的上等户把米运进京师,「鞭笞囚系,死于非命者十七八」。太常寺簿陆逵说,买田本为免和籴,如今勒令运米,「害甚于前」。贾似道发怒,把他贬往台州(今浙江台州),陆逵还没走到任上,惊惧而死。另一头是咸淳六年朝廷核计和籴,奏文里明写「除浙西永远住籴」——住籴两个字,终于进了正式公文。两条都是明文,并存着读:籴的名目免了,米的负担没有免;官府不再「买」你的粮,改作「派」你运。

公田庄的章程也在改。咸淳元年,朝廷从丰储仓拨公田米五十万石交平籴仓,备米贵时平价出粜——这是一次调拨的数,不是公田每年的租额。咸淳四年,朝廷承认差派的庄官「弊甚」,全部罢免,公田改由百姓承佃,每三千石租为一庄,租额在先前减二成之上再减一成。咸淳六年安吉州水灾,免公田租四万四千八十石;嘉兴、华亭两县水灾,免公田租五万一千石,同灾免民田租四千八百一十石。减免的都是实征之数——公田租年年在收,而且比民田的税重得多;重出多少,没有总账可算。纸钞那头,景定五年废掉十七界会子、另造银关,史书记「物价益踊,楮益贱」;到咸淳四年,官定比价是一贯面额的十八界会子值二百五十七文现钱。这是买田五年后唯一可核对的官方折价;景定四年付钱那一年,纸钞在市面值多少,史料没有留下。

德祐元年(公元1275年),元军沿江东下,贾似道督兵迎战,二月溃于丁家洲(今安徽铜陵一带),只乘一条船逃回扬州,随即罢相贬逐。三月,朝廷下诏:「公田最为民害,稔怨召祸,十有余年。自今并给田主,令率其租户为兵。」田发还旧主;同一道诏书里,种田的佃户被征作兵。同月,贾似道旧党廖莹中、王庭、刘良贵等一批官员罢黜,其中刘良贵正是当年提领官田所的人。七月,另一道命令:「令权籴公田今年租,每石以钱十贯给佃主,十贯给种户,其镇江、常州、江阴被兵者勿籴。」田已经还了,这一年田里的租仍照每石十贯的官价由官府买走;这十贯是会子、关子还是现钱,原文只作一个「钱」字。十二年前那笔买卖,到这里才算看清:田退得回去,租退不回去,朝廷始终没有放手的是米。

财政撑不住的时候,这场买卖强征的是什么,此时可以逐样数出来。一样是田产——三百五十余万亩地的业权,对价是低于公告的官价,而且大半是卖不掉的凭照。一样是年租——田名下的米,从景定四年收到德祐元年,田还了还在收。还有一样,是朝廷纸钞与凭照最后剩的那点「有人肯收」。纸能当钱用,靠的是朝廷说话算数;拿它付田价、充籴本,每付出去一次,说话算数这回事就薄一分。田主失去的是地,朝廷花出去的是自家名下最后的本钱。

公田法与南宋亡国是什么关系,后来的说法很重。《宋史·食货志》总评:「初议欲省和籴以纾民力,而其弊极多,其租尤重;宋亡,遗患犹不息也。」《宋季三朝政要》卷末说「行公田以敛江浙之怨」。这些话都写在亡国之后、贾似道身败之后,是清算年代的归纳,要连同这个处境一起读。当时反对公田的人——魏克愚、徐经孙、上书的太学生——说的都是「害民」「失人心」,没有人说这是亡国之政;仗打到哪一步会亡,是战场上的事,一道田法负不了这个责。能说的是:军粮与人心,朝廷战时两头都缺,这一法在筹到租米的同时,把供粮之地的人心亏掉了一大块;两头孰轻孰重,没有分项的账,算不出来。

公田作为制度,在南宋名下只存在了十二年;田面上的租额,活得比它长。入元之后,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,江南行台御史大夫相威奏请继续召佃江南公田、酌减租额,获准。荆湖一带走得更远:「部内实无田,随民所输租取之,户无大小皆出公田租,虽水旱不免」——境内并没有公田,公田租却按户照收,水旱不免。明宣德年间,华亭县(今上海松江)人杜宗桓上书论本地田赋,还引得到宋代的老账:景定中买民田为公田,该县粮额因此增十五万八千三百余石——这是明朝人转引的宋代数字,只能当线索看。顾炎武在《日知录》里替这条线索掐了头尾:官田重赋之势,「始于景定,迄于洪武」。买田的法子十二年而废,多出来的租额在账上又留了一百多年。